法律问答

我的孩子在学校,晚上睡觉的学生打呼噜,他睡不着。他打了他两巴掌。请问你,我的孩子违法了,没有造成伤害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8 18: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家长打学生如是基于教育意义,且情节轻微的,则是不违法的,但是如情节严重给孩子造成一定伤害,如轻微伤甚至是轻伤,属于家庭暴力的,则是违法的,违反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情节更加严重的可能构成犯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虐待、遗弃、非法送养未成年人或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
    (二)放任、教唆或者利用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三)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参与邪教、迷信活动或者接受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等侵害;
    (四)放任、唆使未成年人吸烟(含电子烟,下同)、饮酒、赌博、流浪乞讨或者欺凌他人;
    (五)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 父母教育子女时,可以在程度轻微的标准下打孩子,但不得对孩子造成身心的损害,如果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一百二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七条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放任或者迫使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失学、辍学。
  • 如果是8周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打架受到损害,学校此时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8周岁到18周岁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打架受到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