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不在。我妻子可以带身份证复印件去办社保卡吗?

2023-05-28 20:1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当事人实现就业后在用人单位参保社保的,办理社保卡的流程如下
    (1)当事人参保时应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居住证、学历证明、劳动合同等证件及资料
    (2)由用人单位的相关人员(如人力资源部门等)申报参保后,再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去当地的社保部门领取社保卡即可。
    2、当事人属于个体工商户或者在户口所在地以个人名义参保社保的
    (1)参保时应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
    (2)去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参保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相关参保手续再凭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去当地的地点银行的任一营业网点领取社保卡即可。
  • 你好,可以与银行沟通了解
  • 法律分析:一,办理社保卡的人员必须已购买社保,首次办理,即新办理用户;

    二,需提供申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没有身份证的,可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非本市户籍或本市户籍但未领取身份证的申领人员需提供《社会保障卡申领数码照相回执》号码。
    1.人力资源和社保局网站以后:打开电脑浏览器,登陆网站,后点【网上服务】【自助服务窗口登录】进入网上自助办理登录页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第三十二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