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男性父母支付首付,我丈夫和我一直支付抵押贷款,离婚后如何分配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8 20: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父母付首付夫妻还贷款,离婚后分配方法如下:
    1、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另一方父母负责装修款,还贷由出资方父母负责还贷,房产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这样的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如果出资方能证明出资及还贷的依据,司法实践中,通常即便是有双方的名字,但也没出资一方也只能获得装修补偿而无法主张分割房产份额;
    2、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为女子购房,夫妻双方婚后还贷,房产登记在其子女名下。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房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若协商不成,由法院来判,法院可以判房子归产权登记的一方所有,未还的银行贷款也是他的个人债务。
    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部分可属于向另一方借款,房子相应的增值,由房产归属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