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校卖烟,该怎么举报

行政处罚
2023-05-28 20:2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你可以收集证据报警处理
  • 行为人无烟草证卖烟的,一般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或者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条
    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烟草制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无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生产卷烟纸、滤嘴棒、烟用丝束或者烟草专用机械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上述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第三十一条
    无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或者停止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第三十二条
    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 如果是位于中小学校100米以内的,烟草证全部取消,其他学校没有规定。《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小学校周围不予发放烟草专营零售许可证。法律依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一)经营场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适宜经营卷烟的;
    (二)中、小学校周围;
    (三)取消从事烟草专卖业务资格不满三年的;
    (四)因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烟草专卖局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发证决定后,申请人一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五)因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烟草专卖许可证被撤销后,申请人三年内再次提出申请的;
    (六)未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专卖品业务,并且一年内被执法机关处罚两次以上,在三年内申请领取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的;
    (七)国家烟草专卖局规定的其他不予发证的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