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中举证责任由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承担。医疗纠纷举证责任采取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需要承担证明自己没有造成医疗纠纷的责任,如果无法证明,医疗机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