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合同,老板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并提交相关的
证据,如: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若用人单位克扣工资,有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补足劳动者工资。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