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辞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在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未满一年的时间里,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拒绝支付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举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