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申请低保他不给办理怎么办

2023-05-28 21:10: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低保证的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向社区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社区入户调查
    3、召开民主评议会
    4、公布初审对象名单
    5、填写审批表
    6、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入户调查
    7、公布拟保人员名单
    8、区民政局入户调查(抽样)
    9、区民政局审批
    10、公布低保户名单
    11、发证法律依据: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九条
    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受申请人委托,村(居)民委员会可以代其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交低保书面申请及其相关材料。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十条
    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一) 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
    (二) 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
    民政部关于印发《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的通知 第十二条
    申请人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 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
    (二) 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
    (三) 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
  • 法律分析:若有低保条件,不给办理,可直接去市里的民政局找民政主任投诉,一定会给办理的。法律依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第十三条 从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管理审批工作的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拒不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或者对不符合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条件的家庭故意签署同意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意见的;
    (二)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者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的。
  • 办低保自申请人证明材料齐全后递交申请后,一般需要15-30天的审查时间可以拿到低保证,每个阶段的审批都有规定的时间。申请低保的居民,要到户籍所在地居民(社区)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申请书、户口、身份证、家庭成员的收入证明、民政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有关证明和材料,材料要齐全。
    法律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第十八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低保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村(居)民委员会协助下,组织驻村干部、社区低保专干等工作人员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情况逐一进行调查核实。
    每组调查人员不得少于2人。第二十五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等情况,对申请家庭是否给予低保提出建议意见,并及时在村(居)民委员会设置的村(居)务公开栏公示入户调查、民主评议和审核结果。
    公示期为7天。公示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民主评议情况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第二十六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批意见。
    拟批准给予低保的,应当同时确定拟保障金额。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应当在作出审批决定3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并说明理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提出审批意见前,应当全面审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并按照不低于30%的比例入户抽查。
    对单独登记的低保经办人员和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近亲属的低保申请,以及有疑问、有举报或者其他需要重点调查的低保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全部入户调查。不得将不经过调查核实的任何群体或者个人直接审批为低保对象。
    有条件的地方,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可以邀请申请人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派人参与低保审批,对申请家庭是否符合低保条件提出审批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