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再婚前父母出资且登记在我个人名下的货款房,若对方也同意,可否就婚后对方放弃共同还贷及其升值部分的分割做一个婚前公证放弃共同还贷及其升值部分的分割做一个婚前公证?再婚前父母出资且登记在我个人名下的货款房,若对方也同意,可否就婚后对方放弃共同还贷及其升值部分的分割做一个婚前公证?

公证
2019-05-22 16:25:4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在实际生活中,父母出资为子女结婚购房往往倾注全部积蓄,一般也不会与子女签署书面协议,如果离婚时一概将房屋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势必违背了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初衷和意愿,实际上也侵害了出资购房父母的利益。所以,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购房父母子女名下的,视为父母明确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比较合情合理。
    以上为婚姻法司法解释。建议你和你父母找到当时购房的证明。
  • 婚前夫妻一方父母参与出资购买,婚后取得房产证,此时根据法律规定,夫妻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因此,婚前父母出资买房,婚后共同还贷也不影响房子的归属。
    此时,在离婚按揭房分割时,不参与分割,只归一方所有。
  • 再婚财产离婚如何分割
    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新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行约定,约定为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对于一方所有的财产,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也可称为法定的夫妻个人财产,在原则上是不需要分割的。
    再婚共同财产分割:
    再婚共同财产,也可以是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有:
    1、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等。
    对再婚共同财产分割时,通常会依照男女平等的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的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及有利于生产和方便生活的原则进行分割。
  • 你好!
    1、婚前以男方名字购买的房产,共同还贷的部分为共有财产,可以请求分得一定的份额。
    2、婚后购买的房产虽然登记在女方名下,但仍属夫妻共有财产,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3、婚前,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婚后,父母的赠与一般会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当然,有充分证据证明与此情形相反的除外。 如果需要帮助,请电话联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