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如果厂里受伤,一个月老板没有任何回应,因受伤右手食指断了一截,老板该赔偿我多少钱

工伤索赔
2023-05-28 22: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人受伤骨折,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且老板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老板需赔偿其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和五六级工伤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费用;如果老板没有为其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还需要赔偿医疗费、生活护理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劳动者在工地上受伤要和老板谈赔偿的,要有相应的依据,所以要先去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可由公司申请,也可由个人申请,如果公司给交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和工伤补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公司没交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来赔。法律依据:劳动者在工地上受伤要和老板谈赔偿的,要有相应的依据,所以要先去人社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可由公司申请,也可由个人申请,如果公司给交了工伤保险,医疗费用和工伤补偿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公司没交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来赔。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对于工伤赔偿纠纷,应当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认定为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保险赔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法律依据:对于工伤赔偿纠纷,应当先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认定为工伤的,由用人单位向社保部门申请工伤保险赔付;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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