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租的房子出了问题怎么办

房屋租赁
2023-05-28 23: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租的房子有问题当事人双方可以先进行私下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租房合同约定提请民事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解决,要求单方解除房屋租赁协议并由违约方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 租的房子有问题该采取下列办法进行处理:
    1、承租人可以与房东协商换房或者退还租金、押金;
    2、协商不成的,双方可以通过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来处理该纠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 租的房子有问题该采取下列办法予以解决:
    1、承租人可以与出租人协商处理;
    2、如果是一般的瑕疵问题,出租人应当履行相应的维修义务;
    3、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例如,租赁物权属有争议),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