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借给别人的钱还没还,对方拿东西抵押给我,可以收吗?

债务追讨
2023-05-29 00:5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借给别人钱不还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进行解决:
    1、双方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直接进行协商或邀请第三人从中斡旋解决纠纷,债权到期或即将到期时,债务人暂无能力偿还债务但有还款诚意的,债权人可以就履行债务的期限、方式、数额等同债务人进行磋商,敦促债务人履行债务或签订还款协议;
    2、如果该债权有抵押担保或者有第三人提供担保的,债权人可与抵押人或者保证人进行协商,使抵押人以足额的抵押资产抵偿债务,或者由保证人来代偿债务;
    3、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4、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偿还欠款,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他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不可以拿其东西抵债。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是人民法院,债权人不能自行采取上述措施,要向法院起诉,并在获得胜诉判决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债权人擅自处理债务人的财物的,可能构成侵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四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 如果借款人欠钱不还,债权人不可以拿其东西抵债。可以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是人民法院,债权人不能自行采取上述措施,要向法院起诉,并在获得胜诉判决后依法申请强制执行。
    如果债权人擅自处理债务人的财物的,可能构成侵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六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
    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五十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