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买手机的时候,卖家给我一个激活日期是21年9月,有欺诈行为,卖家说让我把他拿回来,我可以要求他退一赔三吗?
消费者维权
2023-05-29 01:4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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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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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一赔三”适合卖家有欺诈行为,即遇上了消费欺诈,就可以用“退一赔三”来索赔。当然,如果在售卖时卖家有主动承诺“退一赔十”,那就应该按照承诺的“退一赔十”来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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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