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七月底进入一家培训机构工作,然后告诉我一个月实习期,而且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一个月快到了,后面我有其他工作安排,不能继续在这工作,打算在八月中旬发工资的时候提出离职,然后他们是否应该付我一个半月的工资?如果我提出离职,但是负责人以没有干够一年不让我离职,我是否可以在提出离职后不经过负责人的同意直接离职?如果他们以没有干够一年,不支付我的工资我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讨薪
2023-05-29 02:46: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当事人在实习没到一个月时辞职,如果实习协议有约定的,就有工资。如果是在试用期辞职,不管是工作几天,都会有工资。一般用人单位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相应的工资。
    如果单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入职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不能得到补偿,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则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一年以上则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 入职一个月内未签劳动合同一般是不能得到补偿的。单位与劳动者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则可以要求双倍工资的赔偿,但是以十一个月为限。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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