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不可以任意克扣其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故意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支付二倍工资的期限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劳动者还可以通过协商、向劳动局投诉等方式来要回其应得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