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父亲的房子转让给儿子,这是儿子和妻子的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9 07: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 法律分析

    家庭房产分割转移的形式种类有分家析产、继承和赠与三种,在有的权属转移过程中几种形式关系会同时并存。分家析产,是指家庭成员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共同议定的标准,将家庭共有财产予以分割,明确到各共有人各自所有的行为。
    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的规定依法接受被继承人生前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的行为。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房屋(或持有份额)无偿转给受赠人的行为。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发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
    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 父母转让的房产如果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转让的,并且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规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且没有明确说明归一方所有的等。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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