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12岁的孩子刚放学出校门,门牙被打掉了。学校有责任吗?需要赔偿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5-29 07:50:3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学生在学校门口被打学校责任划分有以下情况:
    1、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非校外人员的原因受伤,则学校应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学校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2、已满8周岁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因非校外人员的原因受伤,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除非受伤的学生能提供证据证明学校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
    3、所有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因校外人员的原因而受伤,应由侵权人自行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孩子在学校把牙磕掉了,学校有一定的责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承担一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人员人身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法律分析:孩子门牙在学校磕断了学校有责任。孩子在学校受伤如果是由于学校的设施存在安全隐患造成的,则由学校承担责任;如果由于其他原因受伤的,则学校能够证明尽到管理、教育职责的,则学校没有责任,反之学校也需要承担责任。
    如果是由于学校外的第三人造成伤害的,则由该第三人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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