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身份证丢失了,原来的身份证还能继续使用吗?

2023-05-29 08:16: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就可以继续使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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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原身份证在有效期内就可以继续使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身份证丢失,补领新身份证之前以及之后,原身份证找到,只要是在有效期内,都可以正常使用;一直未找到,他人捡到,不能冒用身份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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