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方婚前贷款买得房子,结婚四年后还清贷款过户给女方,房产证上面写得女方名字且单独所有,现在男方家暴女方提出离婚,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好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5-29 08:42:1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前贷款买房,婚后房产登记在己方名下,婚后一般是不予分割的,因为该房子应认定为是夫妻个人财产。但是如果购房人在之后又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的名字,或者夫妻有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共有,则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法由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购买房,婚后房产证上有一方名字,婚后财产的分割:如果房产证上就是购房人的姓名,那么房产属于夫妻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房产产权登记人所有;如果房产证上是配偶名字,但是当事人能证明房产是双方出资购买,则房产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法院依法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
    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如离婚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其离婚关于该房子的分配一般情况下是平均分配,但是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具有重大过错的,可以少分或者不分房屋给该当事人。因为虽然是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但是其加了女方名字就属于将其房屋作为共同财产财产,并将婚前部分的一半赠与给女方了。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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