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小区车位用其他物品占用,该怎么处理

业主维权
2023-05-29 09:1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小区公共车位被私人占用时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与占用人进行协调。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私占公共停车位属于侵权行为,占用人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条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
    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物业服务企业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的同意。

    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临时占用、挖掘的道路、场地,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 占用他人车位违反了治安管理法。占用他人车位的行为属于民事侵权行为,被侵权人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排除妨碍、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责任方式;若是侵权人不停止侵权行为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 车位如果被占用是可以请求对方赔偿的,因为对方的行为侵犯了所有权人的物权。若是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