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次朋友欠我3000联系不上,没有借据,只有付款记录和聊天记录,聊天内容清楚地说明了他欠我的钱数

债务追讨
2023-05-29 09:40:4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欠钱没有借条对方不承认的,当事人可以尽量收集其他相关的证据,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明借款事实的存在,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等方式解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朋友欠钱不还,可以这样做:
    1、保留朋友欠钱的证据,没有证据的,可以让朋友补写借条证明借贷关系,或者搜集固定其他证据,如证人证言、承认借贷关系的录音等;
    2、与朋友协商设定抵押物;
    3、借款数额较大且对方没有偿还意图的,且借款时间在诉讼时效内的,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四条  以支付金钱为内容的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以实际履行地的法定货币履行。
  • 朋友欠5000元不还,当事人能报警。但是公安机关主要是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的。而欠款不还属于民事债务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法律依据:《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
    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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