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咨询一下婚姻方面

2023-05-29 09: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离婚纠纷涉及的方面是:是否达到法定解除婚姻条件;财产分割问题;债务承担问题;孩子抚养权问题。离婚纠纷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女方离婚注意事项:
    1、协议离婚的,要和对方协商好财产债务处理和子女抚养的问题;
    2、诉讼离婚的需要收集能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3、诉讼离婚中需要处理好财产债务处理和子女抚养的问题。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离婚纠纷咨询如下内容:
    1、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相关方面的问题;
    2、人民法院的审理程序及应当提交的相关材料;
    3、感情确已破裂的认定标准以及相关的举证方式;
    4、其他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可能感兴趣
律师推荐
同城律师
专业律师
扬州律师 扬州找律师 邗江区律师 邗江区找律师 扬州彩礼律师 扬州起诉离婚律师 扬州子女抚养律师 扬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 扬州离婚房产分割律师 扬州离婚赔偿律师 扬州家暴律师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 扬州刑事赔偿律师 扬州无罪辩护律师 扬州帮信罪辩护律师 扬州取保候审律师 扬州刑事拘留律师 扬州毒品犯罪律师 扬州诈骗律师 扬州死刑辩护律师 扬州经济犯罪律师 扬州暴力犯罪律师 扬州职务犯罪律师 扬州劳动仲裁律师 扬州劳动合同纠纷律师 扬州合同违约纠纷律师 扬州合同审查律师 扬州借款合同律师 扬州买卖合同律师 扬州租赁合同律师 扬州股权转让律师 扬州破产清算律师 扬州企业诉讼律师 扬州债务追讨律师 扬州民间借贷律师 扬州公司债务律师 扬州信用卡纠纷律师 扬州网络借贷纠纷律师 扬州房屋买卖律师 扬州房屋租赁律师 扬州二手房律师 扬州开发商违约律师 扬州装修纠纷律师 扬州房屋产权律师 扬州房屋中介纠纷律师 扬州交通事故赔偿律师 扬州交通肇事律师 扬州遗产继承律师 扬州征地补偿律师 扬州土地纠纷律师 扬州拆迁补偿律师 扬州工程质量纠纷律师 扬州拖欠工程款律师 扬州医疗事故纠纷律师 扬州侵权赔偿律师 扬州财产损害赔偿律师 扬州著作权律师 扬州商标律师 扬州专利律师 扬州保险合同律师 扬州保险赔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