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被公司停工了,停工没有通知书,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5-29 10:0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可抗力造成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支付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但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支付生活费。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 员工罢工一般不犯法。单纯的停工行为,不违法,但是单方面违反了劳动合约,是单方面违约的行为,企业可以拒付停工期间的工资,期间可以让工会与员工进行协调,处理停工问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 延迟复工期间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工资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由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生活费;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工资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