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瓶车过马路与卡车相撞致死,现保险公司赔偿50多万元.家属还要求额外赔偿30万,合理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3-05-29 10:06: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造成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应这样作出补偿: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项目除了抢救的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时,还应该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交通事故死亡的补偿: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据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确定当事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赔偿项目除了抢救的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包括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时,还应该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依法赔偿完毕的,其家属还要钱的,当事人可以拒绝赔偿。赔偿仅限于法律规定的范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四条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