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名下有房地产(只有一套)的不减刑,合法吗?

减刑
2023-05-29 10:07:50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
  • 法律上规定了唯一一套住房不可执行的3个条件,只要满足任意一项则房产不能强制执行

    一、被执行人没有合法可居住房屋,虽然被执行人本人名下只有一套房产,但是如果其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房产的话,被执行的人这唯一住房就是可以执行的;

    二、没有转移产权行为的;

    三、不符合最低生活标准的住宅;
    关于共有财产房产,法院有权执行该共有房产中属于A的份额,但是B、C作为共有人,有优先购买权,根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
    (1)、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2)、共有人提起析产诉讼或者申请执行人代位提起析产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诉讼期间中止对该财产的执行;
    法院不处置“唯一住房”,虽然保障了被执行人及其所抚养家属的居住权,但是这是以牺牲债权人的利益为代价的。人民法院在执行中要保障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基本居住权,但居住权并非指被执行人必须有自己的房产,而是有房屋居住。鉴于此,最高人民法院于2015年5月5日出台了《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其第二十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被执行人以执行标的系本人及所扶养家属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为由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一)对被执行人有扶养义务的人名下有其他能够维持生活必需的居住房屋的;
    (二)执行依据生效后,被执行人为逃避债务转让其名下其他房屋的;
    (三)申请执行人按照当地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为被执行人及所抚养家属提供居住房屋,或者同意参照当地房屋租赁市场平均租金标准从该房屋的变价款中扣款五至八年租金的。
    在以下情况下不能执行房产:

    一、唯一合理住房,除了一套满足最低生活标准的房产(大概50平米的简装房,具体可根据当地人均房屋面积最低标准来定)外,没有其他的房子可供居住;

    二、售出房,有的房产售出和过户并不是同时进行的,这段时间内如果卖方作为债权人被法院强制执行财产的话,该房产涉及到了第三方,不好处理,本着不影响第三方的原则,这类房产法院不会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