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爸和一个小货车相撞,出了事故,当时是我爸变道撞到了货车,情况危急,已经切除一个肾脏,车祸之前我爸喝了酒,请问责任怎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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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3条 多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损害,当事人请求多个侵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区分不同情况,依照侵权责任法第十条、第十一条或者第十二条的规定,确定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者按份责任。 因此如果仅仅是两辆车相撞的,则双方根据过错认定责任后进行赔偿即可,如果有多辆车涉及,则依照上述规定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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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别人的车属于侵犯他人的财产,依照法律应给予相应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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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