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是一名寒假工人,公司说5号统一工作,但有一群人今天需要工作来完成一些工作。我的老板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安排在今天的工作名单上,我前天才知道,我和老板说我不能回家,老板说如果我不来旷工,扣三天的工资

讨薪
2023-05-29 11:52: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 【法律意见】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而不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法律分析: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属于违法行为,如果用人单位因此而不足额支付劳动者报酬,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