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遭受了家庭暴力,现在门被锁上了。我父母离婚了,和我父亲住在一起。现在我20岁了。我想出去工作。我父亲拒绝了。在此期间,我一直在虐待和殴打我。如果我报警,我能逃跑吗

家暴
2023-05-29 12:06:5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向自己的经常居住地、施暴者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向法院提出,如果书面申请有困难的,也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法律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九条
    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包括下列措施:
    (1)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
    (3)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
    (4)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 遇到家暴应该及时报警,减少自己的身体损害。公安机关到达之后应当予以制止,并对施暴者进行处罚,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
    (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
    (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

    《刑法》第二百六十条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