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别人告我商标侵权,如何反驳

商标
2023-05-29 12:3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别人告商标侵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主体是否适格;
    2、诉讼时效是否过期;
    3、不相同也不近似策略;
    4、是否在先使用;
    5、通用名抗辩。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五)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六)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七)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被起诉商标侵权的,要先分析问题,如果确实存在商标侵权的,应当及时停止侵权、积极进行配合,对对方进行赔偿。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原告不是注册商标的所有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被告能够提出原告诉讼主体不适格的抗辩。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三)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四)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 若当事人所提交的商标申请因近似商标而被驳回的,应该的处理方式:当事人应当积极收集相关证据证明没有达到法定的近似标准,然后申请复审。若确认属于近似商标的,可以证明该商标使用在先,进而证明对商标的相应权利。
    若前述方式均无法处理的,则无法申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第三十一条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