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个月五月份买的车,我本来是去,分期付款的,然后因为我的征信过不了,那个老板自己就给我办了按揭,那个车已过23000,是个二手车,我付了12000,然后15000,每个月还5000,我说可以,他多了加了几千块钱进去,我都没有说什么,但是这段时间我资金都转不过来,我说不能等待段时间,他跟我说你先把车过来过户,这个好商量,然后我今天就把车开过来了,他就说把钱全部还了,才能开走,不然这个月月底没有还清,他就把车卖了,还说叫他不卖也可以,我的车放在那,他那里每个月给她450块钱的利息,等我什么时候还完钱,什么时候才开走?这个怎么办?这个属不属于违法?我又没有说不还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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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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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车分期付款需要以下手续:
1、自己的身份证和户口本。
2、贷款申请表。
3、偿还能力证明,必须有稳定的收入来源,提供自己三到六个月的流水账单。
4、须由第三方
自然人为偿还贷款本息提供担保夫妻间不得相互担保。
5、担保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
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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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