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现任丈夫有义务给我前夫孩子抚养费吗?

子女抚养
2023-05-29 13:5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合法收养的女儿,那离婚后前夫有支付抚养费的义务。如果非亲生女儿是前夫的继女,那离婚后前夫没有义务支付抚养费,应该要求女儿的亲生父亲支付抚养费。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子女的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父母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父母婚姻存续期间,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有请求父母支付抚养费的权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丈夫有义务给妻子生活费。法律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如果妻子需要扶养,而丈夫不履行扶养义务的,那么妻子就有权利要求男方给付扶养费。如果妻子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而男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妻子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在婚内分割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