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女双方要离婚,男方父亲今年六月去世了,母亲去年九月做了子宫癌症手术,化疗成功,现在只需要吃五年中药调理,男方说他母亲身体不好,他要工作,不要孩子抚养权。女方因为也有粘链性交界性囊肿,属于良性跟恶性之间的那种,每两年都要复发做手术,工作也不稳定,无法抚养小孩,孩子该怎么办?

离婚
2019-05-22 18:13: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总的原则是“有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一方抚养,
    1、经济状况,如证明自己的经济状况比男方好,至少能抚孩子;
    2、孩子的意愿,已9岁多是你抚养对你有利;教育孩子跟妈妈生活;
    3、男方有错误,且自我控制能力差,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这对你也有利的。若他道德不好对你就更有利了。综上所述,你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很大。首先若真的双方感情已破裂,无一起生活的余地,那么尽可能双方协商解决,用协议离婚,并就对孩子的抚养问题达成一致;若协商不成,就只有起诉离婚了,那就需要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法院才会判离婚的,一般来说若无足够的理由,第一次不会判离婚的,当然若双方已分居两年,就会判离的,起诉时你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提出你的主张,并说明理由就可以了。
  • 从法律上讲,非近亲属没有抚养的义务。但于亲情,有抚养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