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领取失业保险金,申报后审核没通过

社会保险
2023-05-29 15: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程序: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进行失业登记、办权理申领手续。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流程:向失业中心申请,审核之后,失业中心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求职登记表》,填好之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就可以去领取了。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失业保险金领取流程:
    1、向失业中心申请办理失业登记:
    2、失业中心发放《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求职登记表》;
    3、填好之后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
    4、拿着盖完章的材料去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保险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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