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小孩7岁,前几天在外面饭店吃饭,他拿啤酒瓶时突然爆炸,炸伤了右小腿缝了针,用去医药费医保报销后5000元,请问该如何找店家赔偿。谢谢!
消费者维权
2019-05-22 18:2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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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保险可以询问医院的主诊医生或者护士。
在就医的时候,向定点医院出示医保卡证明参保身份,在结帐的时候,该个人自付的部分由自己用医保卡或者现金支付,该医保报销的部分由医保和医院结算,个人不需要先支付再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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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药费的保险按照你参加医保的规定,在符合报销项目中在医保基金中按比例支付nn
2、病假工资n
59.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提交回答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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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