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个人现金,肯定是个人婚前财产,属于一方所有。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一方婚前财产属于个人财产。婚前财产,通常是指在
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管是动产还是不动产,有形财产还是无形财产,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夫妻一方的婚前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判断是否属于婚前财产关键在于财产权的取得时间是不是在结婚之前。如果财产权的取得在在婚前,但婚后才实际
占有该项财产,其性质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比如婚前夫妻一方接受
继承,遗产在婚后才分割,该遗产虽然是婚后所实际得到,但其所有权在婚前已经取得,所以应认定为一方婚前财产。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