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下我租房签了一年的合同、还有五个月到期、给房东找到了另外租客,而且租金还比我原来的贵了50,房东也同意了,房东也立马和另外一个租客签合同了,但是房东在打算退我押金和剩余房租的时候,才告知我要扣我400的服务费,这个合理吗?

房屋租赁
2023-05-29 16:12: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租赁合同有效期内非经租客同意,房东无权单方面涨租金,房东以此为由解除合同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租客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延期支付租金的房东有权扣取相应押金,催缴后仍未缴纳的房东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租客的违约责任同时有权收回房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 租房户不给租赁房屋费房东可以找房客协商并有权扣取押金,扣取的数额应相当于租金数额及违约金数额;催告后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的,房东可以解除合同并向房客追究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
    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