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以前工作的公司拖欠我1月份11天的工资,然后以扣除租金和水电费为由将我们的工资扣除为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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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拖欠工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解除劳动
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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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劳动局进行投诉,也可以以用人单位拖欠工资为由,要求解除与公司的
劳动关系,并且要求公司及时支付工资及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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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去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对于用人单位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行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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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