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公司是以现金发送的,没有交税,也没有流水,这种工伤怎么处理?

工伤索赔
2023-05-29 17:06: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工伤亦称“公伤”、“因工负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发生工伤老板说自己没钱属于逃避行为,工人在申请工伤认定和伤残鉴定之后,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解决的。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 如果员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为职工购买工伤保险的,可以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