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亲可以结婚,非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外旁系血亲是可以结婚的。
根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血亲主要是源于同一祖先、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又称自然血亲。
自然血亲基于出生而发生。
从己身开始计算,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曾祖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都属于直系血亲,均属于禁止结婚的范围。
血亲还包括法律拟制的血亲。
拟制血亲是指虽然没有血缘关系,但因为其符合一定的条件,法律给予其与自然血亲同等权利义务的亲属。
拟制血亲也是直系血亲,亦属于禁止结婚的范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