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人恶意传播虚假谣言,破坏我的名誉,我该怎么办,采取什么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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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谣言损坏名誉的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行为,积极消除不良影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恢复名誉、赔礼道歉,但是承担责任的具体方式应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防止权力滥用。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
名誉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
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
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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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依据我刑法的规定,如果个人的名誉是通过诽谤等方式非法败坏的,是属于情节比较严重的情形,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并且要求诽谤人恢复自己的名誉。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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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如果对方恶意毁坏名声,造谣说坏话,直接影响到个人名声的,可用法律手段解决,这种情况属于捏造事实,编造散布虚假信息,属于
诽谤罪。但是在刑法上属于自诉案件,也就是必须受害人自己去法院起诉,法院才受理,公安机关是不干涉的。
建议收集
证据,直接去法院告他。让赔偿精神损失,法院会支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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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