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针对申请廉租房有什么条件

房屋租赁
2023-05-29 19:16: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申请廉租房的法定条件是:家庭收入和住房及家庭成员都要求达到规定的困难程度。廉租房是指政府出资建好后,通过低租金租给住房困难户,由政府发放租金补贴租赁社会房屋居住。廉租房的申请对象及条件需要进行严格的核查,对收入、住房、家庭成员进行审核。
    法律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
    (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
    (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
    (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 廉租房不得申请的条件:
    1、廉租房申请人在本地已有住房;
    2、廉租房申请人收入、财产高于规定申请的标准;
    3、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
    法律依据: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 具备《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以下条件,才能申请廉租房:
    1、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2、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法律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第八条第一款申请人应当根据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的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请人应当书面同意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核实其申报信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