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如果被丈夫家暴离家出走,改变联系方式,丈夫报警会受理吗?

家暴
2023-05-29 20: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遭到家暴一般是可以直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携带以下材料,如本人的身份证、户口薄、结婚证、起诉状,以及证明对方存在家暴行为的证据,如证人证言、视听资料、录音录像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被老公家暴后的处理:第一次遭遇暴力时,一定要报警寻求保护。暴力发生后,要做好证据保留工作,如报警记录、居委会、妇联调解记录、受伤照片、治疗病历、发票、悔过书、保证书、证人证言等,以震慑教训施暴者,防止暴力再次发生。
    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的,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骚扰、跟踪、接触、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 丈夫经常对本人家暴,受害人可请求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报案处理,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当事人还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主张离婚,并请求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第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到家庭暴力报案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受害人就医、鉴定伤情。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家庭暴力身体受到严重伤害、面临人身安全威胁或者处于无人照料等危险状态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者福利机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