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下。老人名下有两栋房子,两栋房子是两个儿子住的,都结婚生子了,两个儿子家有两个女姐妹,一共四个。老人离开后没有遗嘱。几年后,他的一个儿子去世了。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应该如何分配。三姐妹的比例与一个死去的兄弟的配偶分配。注意,死去的配偶户口在住宅内,其他人没有

遗产继承
2023-05-29 21: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房产证上老人去世份额分配方式如下: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先分出一半的份额给配偶,另一半为遗产。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遗嘱的按法定继承,父母、子女和配偶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同一顺序继承人获得遗产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 老人的遗产(动迁房),有遗嘱的以老人的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老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如果还健在的话),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各继承人间,平分遗产。
    但是照顾老人多的一方在遗产分配时可以提出适当多分得一部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夫妻双方的房产一方去世的,其另一方的房产按照继承顺序来分配,其子女、配偶、父母都可以按照同等比例进行分配。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要求进行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六条 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