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对方不过户找不到人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5-29 21: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及时诉讼解决
  • 法律分析:对方迟迟不过户,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办理过户手续。另外虽没有过户,但有协议可以证明车辆已经转让,万一车辆有什么纠纷,也没有关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车辆卖了对方没有过户人找不到处理方式如下:
    1、车辆卖了对方没有过户人找不到可以向交警部门申请停车;
    2、车辆停驶后,新车主如果仍驾车外出,交警部门将予以扣留,同时该车主将无法办理年检手续;
    3、新车主寻找户主,户主要求他过户就行。
    车辆卖了对方不过户怎么销户
    1、可以凭买卖合同,到法院起诉对方维权,胜诉后,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已经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达到了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志、灭失或者交通事故已经不在我国境内使用、因质量问题退车的,机动车拥有人需要为机动车申请注销登记;
    2、注销车辆,需要持身份证,车辆合格证,行驶证,车辆登记证,带着车,到车辆登记号牌的车管所申请办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法律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十八条
    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转出地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变更事项,制作上传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
    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三十日内到住所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机动车转入。属于小型、微型载客汽车或者摩托车机动车所有人的住所迁出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的,应当向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申请机动车转入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确认申请信息,提交身份证明、机动车登记证书,并交验机动车。机动车在转入时已超过检验有效期的,应当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
    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日内,查验机动车,采集、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或者电子资料,审查相关证明、凭证和机动车电子档案资料,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入信息,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
    机动车所有人申请转出、转入前,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