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男朋友拿首付买房,我借的钱,房子写我的名字,房子属于谁?

房屋买卖
2023-05-29 22:50: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首付的性质。一般而言,如为赠与则该房产权与男方无关。如为彩礼性质(以结婚为目的的婚房购买),则首付金额需返还。如为共同购房,则房屋产权归你,但你需给予男方首付比例部分的房屋价值(包括升值)
  • 法律分析:房子归登记者所有。物权是以登记发生效力。房产证上写的谁的名字,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就属于谁,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法律分析:如果房产证上和房产局的登记簿上写的都是你的名字,那么该房子就属于你的,这是你父母对你的赠与,即使他们现在打官司闹离婚,这个房子也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
    (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