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同学总是以各种家庭困难为由借钱。现在,他被要求以各种理由还钱。因为没有借条,他总是在微信上转账。有转账记录。转账记录对还贷有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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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只有转账记录没有借条的
债务纠纷,建议起诉处理。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人民法院认为此类
借款合同可以视为成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可以将银行转账记录作为证据,且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
合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视为合同成立: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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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不必须要有转账记录,法律没有这种规定,但是为了保护双方利益,资金的给付最好都要有凭证,免责出现纠纷双方拉扯不清。有借条,票据等是可以作为凭证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九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视为具备合同法第二百一十条关于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生效要件:
(一)以现金支付的,自借款人收到借款时
(二)以银行转账、网上电子汇款或者通过网络贷款平台等形式支付的,自资金到达借款人账户时
(三)以票据交付的,自借款人依法取得票据权利时
(四)出借人将特定资金账户支配权授权给借款人的,自借款人取得对该账户实际支配权时
(五)出借人以与借款人约定的其他方式提供借款并实际履行完成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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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间借贷中,很多人出借人会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的形式进行转账。当发生借贷纠纷时,微信或者支付宝的转账记录能否作为转账凭证,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分析,不同的情况其对应的证明力度是不相同的。
1、如果在微信或支付宝的聊天记录中,不仅包含了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还包含出、借款双方明确清晰的聊天记录,能够从聊天记录中明确双借贷关系的存在,则微信或支付宝转账记录是可以让债务人还款的强有力的
证据。
2、如果在微信或支付宝的聊天记录中,如果没有明确的提到双方的借贷关系,或者仅有微信转账记录的,此时的转账记录的作为证据力量稍薄弱。此时的转账记录,作为证据力量稍微薄弱,需要法官结合其他证据,进行判断。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1、当事人的陈述;
2、书证;
3、物证;
4、视听资料;
5、电子数据;
6、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8、勘验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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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