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失业后能领失业补助金吗?

社会保险
2023-05-30 06:1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失业补助金领取如下: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领取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登记后的次月按月在当地领取。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农民能领失业补助金。一般只要缴纳失业保险金满一年的,并有在求职意向的,先在街道办事处或村委会办理失业登记后就可以凭失业证去当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领取失业金,但需表明自己有再求职意向。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五条
    失业保险基金由下列各项构成:
    (一)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
    (三)财政补贴;
    (四)依法纳入失业保障基金的其他资金。

    《失业保险条例》第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百分之一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 失业补助金不是一次性到账的,都是按月发放的。失业救济金是指劳动者在失去工作和劳动收入后,等待就业期间,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失业救济金的领取是需要按照规定定期领取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失业人员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本条所称城镇企业,是指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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