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农村的,和女方结婚两年了,没有孩子,现在因性格不合,男方提出离婚,女方要求分家产,结婚时给了女方8万彩礼,女方买了1万多钱的家具,其余的都在女方妈那里,这两年女方那边的人情世故又花了男方4万多,男方家在外面还欠着2万,请问这个家产怎么分?最主要的是家具和彩礼,那边的人都说只要结了婚,彩礼就是女方家的了。求解

离婚
2019-05-22 19:53: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从保护妇女、胎儿、婴儿的合法权益出发,提出了限制男方提出离婚的限制性规定,这是因为妇女处于怀孕期、哺乳期或者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会增加妇女的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严重损害妇女身心健康,影响胎儿的正常发育和婴儿的健康成长。一般来说,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或者分娩后一年内不得提出离婚。
  • 你好,依据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
    (二)、
    (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为维护你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其一,如果双方感情已破裂,你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若双方协议离婚不成,要求离婚的一方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诉,同时可以多方面收集证据证明双方感情已破裂,其二,如果你方将小孩留下,之后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标准如下,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 您好! 彩礼部分。《婚姻法》司法解释
    (三)第10条规定了3种返还情形: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却未共同生活;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且前两种情形以双方离婚为条件。估计您的情况不能要求返还彩礼。 现金4万。若是共同财产,原则上平均分配。 基金和股票。若是婚前购买,则为您个人财产,包括婚后产生的增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