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请问是退休反聘人员在上班路上电动车与电动车相撞算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3-05-30 07:01: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下班路上被电动车撞,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职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IDE,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下班路上被电动车撞,如果员工不是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但职工存在以下情形之一IDE,不得认定为工伤:故意犯罪的;醉酒或者吸毒的;自残或者自杀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保险认定如下: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受伤的;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因履行职责受伤的;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专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因公外出期间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受伤的;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意外受伤的。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