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东莞集体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征地补偿
2023-05-30 07:40: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同意后用于支付被安置人员的保险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 关于集体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具体规定为: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2、平等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集体征地补偿的分配与以往的征地拆迁房屋补偿是不同的,因为集体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补偿是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补偿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 集体征地补偿的分配与以往的征地拆迁房屋补偿是不同的,因为集体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补偿是给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一定的补偿款。
    集体征地补偿款的分配原则:
    1、民主议定原则和合法性原则。
    2、平等原则。
    3、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